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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不同於嗟來之食

第十二章 不同於嗟來之食

當時忍不住說了幾句帶火氣的話,那酒肉和尚竟把那些錢財全都扔了不要。自己卻偏要硬塞回那酒肉和尚的手裡,說什麼:“不是大師您想要,也不是大師您想騙,更不是大師您想搶,而是小子爲了表現自己的心誠,仰慕大師的高人風範,一時情難自已,心甘情願將身上所有錢財奉送。”問自己:“真的很心甘情願嗎?”

自此開始更深刻地體會起‘一文錢難倒英雄漢’,不然也不用跑到馬五德家蹭飯吃,結識那巾幗不讓鬚眉的馬秀秀。

一失,一得。

一路反覆思考了很多遍,覺得那酒肉和尚的話簡單、樸素中蘊含深刻哲理,令人思之不盡。

表面看來,他身上缺點多多,酒肉不忌、騙吃騙喝、恩將仇報……

深入思考,他信手拈來各種妙招,不知不覺中義助自己領悟更正確的人生大道,或許也想順便報答那一飯之恩。

將之延伸開來,一葉而知秋,可以越說越廣,說上幾天幾夜都還沒準一定說得完。

總結歸納起來主要有兩點:第一在於‘得與失’,第二在於‘自己與別人的標準’。

不管我們的人生是成功還是失敗,個人有個人的標準。無論別人的標準是好是壞,既不必老用別人的標準限制了自己,也別老把自己的標準硬套在別人頭上,強迫別人。

反之,最好的標準都不好,最壞的標準都不壞。

例如在父親逼迫之下練武,就算本來是件天大的好事,自己不開心還是很不開心。反之,《易經》引發自己的學習興趣,就算因此而耽誤了其它正事,還是禁不住越讀越開心。

那天請酒肉和尚吃飯,就算原本是件好事,若非出於那和尚的自願,還算什麼狗屁好事!最終只有等自己也變得身無分文,有了更加深刻的體會,才能更深入內心地明白,嗟來之食與請客吃飯的關鍵區別在哪裡。自己有錢的時候請他吃飯,很容易拿錢不當錢,表面十分豪爽好客,實際卻很可能很不合他心意。

鋤禾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

雖說沒法和老百姓一樣勤勞,但他或許更認可上位者的節儉……

他要麼覺得是在浪費百姓的血汗錢,又或許是由於其它的原因,總之是不太欣賞,於是趁機整了一把。自己有錢夠用的時候自然不會很在意那些,可以無所謂,才與他第一次見面,便大手大腳請他吃飯;等自己沒了錢財之後,一樣面臨缺乏之時,發現吃穿住行都要用錢,最想無所謂都沒法無所謂!很自然就懂得了珍惜手中的錢財。

此乃人之常情。

有什麼好奇怪!

改成有的時候更加珍惜,失了反而可以無所謂,坦然面對,那才真正值得別人欣賞。

可謂超凡脫俗。想明白了,那酒肉和尚便是大德高僧,好心點化。自己當時若不聽他那些忽悠,捨不得送上所有錢財,說不定那和尚又不按規矩出牌,仗着武功高就動手搶了,自己的最終下場反而更慘。不肯施捨就是珍惜嗎?不。那主要是捨不得,更主要是吝嗇、小氣、摳門。捨得捨得,不捨不得。小舍小得,大舍大得。

得與失,失與得。一切盡在得失之間。

得得失失,自己怎麼看待,也很關鍵。

同一得失,既可視之重若泰山,亦可視之輕若鴻毛,例如:滴水之恩,得之,重若泰山;施之,輕若鴻毛。

唉……

段譽暗自嘆息道:“左變右變,東變西變,又變回一團糊塗。規律不可尋,規矩不可依。”來不及多想,身感騰空而起,轉眼滾落在地。

聯想起上回滾落的一身泥灰,這下只是滾了一身雜草,待遇可算是提升到了貴賓級。鼻中陣陣幽香沁人心脾,不用說也知道肯定又是那黑衣蒙面女。

“你一個人舒舒服服地坐在馬上,還唉什麼聲?嘆什麼氣?”說話的是鍾靈。

動手的是木婉清。

段譽落馬,鍾靈和木婉清上馬,頓時渾身上下都舒坦了!

秦朝苦着臉,彎下腰,背起段譽,展開輕功,緊跟黑玫瑰的馬屁股後面,一臉鬱悶,禁不住在美女面前都大爆粗口道:“操你老母!我又不是馬,也很不慣拍馬屁。”

木婉清見了,肚子都快笑痛,開心不已道:“早該這樣了。已經便宜你很久了。”

跑了一會才發現,事情有些不對勁。黑玫瑰可是匹日行千里的寶馬,長距離奔跑連閃電貂都跟不上,可那秦朝背了一個長得比他高的成年人仍一臉輕鬆地緊跟不落。

鍾靈越想越心驚,緊盯着秦朝,怎麼瞪眼都沒用,嘴裡悶道:“木姐姐,秦大哥早上不還……還……”半天還是還,還不出半句下文來。

木婉清一想到早上的比賽就更加來氣,冷哼道:“還你的秦大哥,還你的死豬頭,還在裝!裝裝……裝!該死!真該死!今天早上,那不又是在貓捉老鼠,戲弄咱倆嗎?”

馬鞭一舞道:“現在就讓我的黑玫瑰來試一試,你輕功的底線到底在哪裡?”

“冤枉啊!”秦朝很想大喊。

喊了可以有什麼理由可說?

說不出理由來只會更糟糕!

秦朝悶着頭繼續趕路,一言不發,只當自己是啞巴了!

兩女都騎在寶馬上,涼風習習輕撫面,草木清氣迎風爽,聊聊天、哈哈氣,痛快淋漓!最痛快也還是怎麼都止不住不時地心生不滿——該死的扮豬吃老虎!該死!真該死!

秦朝在心裡暗唱:“兩隻老虎,兩隻老虎,吃不得!吃不得!母老虎更吃不得!一隻騎在馬上,兩隻騎在馬上,跑得快!?跑得快!?”改唱了《兩隻老虎》的經典兒歌。

段譽雖有滿肚妙句,卻因爲騎的不是馬,得顧及他的感受,只偶爾說上幾句,其中大半是在重複:“學殺人的武功不行,可以學一門用來跑路的絕世輕功,別老委屈咱們這幾隻腳,苦過那馬腳、驢腿。”

其它話中最驚人的一句他只說一次,秦朝已牢記在心。

“秦兄的輕功實在是高!實在是妙!步位隱約與《易經》六十四卦相符,化腐朽爲神奇,融入自然而功用大漲,由簡而繁之演化無窮,將書生的空談化成實用,令人不得不欽佩!令人羨慕!”

秦朝很想和他更詳細地說一說凌波微步,幾次話到嘴邊又吞回了肚子。

該不該將凌波微步儘快傳給段譽?在傳給小柳之前就已經多次考慮過。

傳了表面纔剛剛認識的段譽,難道可以不傳玩得更熟的鐘靈和木婉清?

以前傳不傳就一句話的事,現在卻隨各種關係而漸漸變得越來越複雜。

江湖關係越多的同時,需要考慮的也越多。不如先暗示段譽自學成才,心知肚明即可。非要說出來,人比人,非把人氣死不可。兩女的武學天分不用多說,但與書中段譽一比!!!

比不得!

實在比不得呀!

算了,別比爲妙!現實中段譽的資質最高都還只是猜測,不如再等等,看他能否真的自學成才。

事實勝於雄辯。

忽然聽鍾靈語氣怪怪地笑道:“秦大哥以前和咱們還不太熟嘛!一開始就知道讓着咱們,哪裡是小氣咯!”

“哼!”木婉清搖了搖頭,“既然小武館的一小羣垃圾都可以狠狠地揍他一頓,在陌生人面前都可以僞裝到底,爲什麼對咱們一次次寸步不讓,他這不是氣量不大是什麼?”

鍾靈道:“正因爲咱倆跟他不陌生了,越來越熟悉了,才越該卸下更多的僞裝,需要更多地以誠相待。所以在陌生人面前假裝得那麼徹底很正常,在越熟悉的人面前僞裝越少越有真情實意。這不同於氣量不大。試問,尊重咱們之間的友誼不好嗎?這反而更證明了,秦大哥從第一次與咱們見面的時候起就沒當咱倆是陌生人過。”越說越開心,說得連自己事先都沒想到,心中好像一陣噼裡啪啦,大大小小的結兒像炮竹串兒炸開。

木婉清越聽越來氣,爭辯道:“他真有那麼尊重咱們的友誼,就不會等到這段木頭來了,爲了加大份量來拍皇親貴族馬屁,輕功立即高了十年以上苦修。顯露不凡,提高身價。你瞧他那一副越跑越輕鬆的臭屁模樣,恐怕想超過咱黑玫瑰也不是不可以。再想想咱們是怎麼一層又一層,揭開一個又一個。欺人,這還不夠欺人嗎?我肺都快氣炸了!”

欺人太甚!

“快笑炸了!”鍾靈越想越覺得輕鬆,輕得都彷彿要飛上天去。

木婉清道:“鍾靈你太不夠義氣了,我說實話,你卻裝什麼裝?”。

鍾靈道:“事實證明我們沒冤枉秦大哥扮豬吃虎,皆大歡喜,不該笑嗎?反過來那叫冤枉了他,也就沒什麼欺人,要欺也是咱倆欺人。好笑!確實很好笑啊!”

聽她話裡的意思,木婉清都懂,聽了卻更不甘心,大聲爭辯道:“說不定你秦大哥連名字都還在弄虛作假,裝什麼無名高手,你猜是北喬峰還是南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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