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汶從衛克偉那裡借得錄音機用了有一週的時間,廢掉了莫汶無數電池之後,她自己的那個既可以用電池又可以插電用得錄音機在莫汶盼望了許久之後終於修好能用了。莫汶考慮什麼時候找機會把這個在宿舍根本用不上只能耗費無數電池的錄音機還給衛克偉呢?
晚自習下課後,莫汶走在教室前就開始往東面的磚路上四處搜尋,如果在路上遇到衛克偉的話,那就很簡單了。不然她自己要怎麼去找衛克偉呢?她總不能跑到高二教室去找他?不行,那可太白癡了!
功夫不負有心人,這一次莫汶終於在路上遇到了衛克偉,可是她今天剛巧把錄音機放到了宿舍。莫汶讓衛克偉有時間到自己教室來拿回錄音機,她會把錄音機放在教室等他來拿。衛克偉聽着莫汶抑揚頓挫的說話聲在昏暗的光線下看着她,一直略帶着靦腆地微笑點頭。
莫汶吃完晚飯後坐在自己牀邊無所事事看着宿舍裡的女生們嘰嘰喳喳地笑鬧,她一時無法適應這種宿舍裡的喧鬧。晚自習時她總是習慣早到教室一會兒,或者聽聽歌曲或者寫寫作業或者寫寫日記,她喜歡安安靜靜地待着,她可以一寫就寫上半天的日記都不會停下來。
莫汶坐在教室裡聽着歌想着衛克偉什麼時候來拿他的錄音機?如果他不來拿回,那自己就把他的錄音機一直放在教室裡先用着?
教室裡昏黃的燈光透過窗戶投射在教室前高高的磚臺上,近小遠大的亮白色投影像一塊塊白巧克力,黑暗圍繞着它們跳舞。晚自習第一節課下課了,教室裡比先前自習課時更大的喧鬧聲響起。莫汶把耳機塞上,反覆聽着那盤教官轉贈給她的林志穎的歌曲磁帶。
第一排靠近門邊的男生向後走來,他來到莫汶桌邊伸手敲敲莫汶旁邊的桌子。
莫汶摘掉耳機擡頭看向這個瘦瘦的中分發男生:“什麼事?”
“外面有人找你。”和莫汶說完,男生便回到自己的座位去。
莫汶納悶地想找自己的人是誰呢?這
個學校除了自己熟悉的初三同桌,初中的另幾個同學雖認識,但也不是特別熟悉。能來找自己的人那只有衛克偉,他應該是來拿回他的錄音機。莫汶取出錄音機裡的磁帶,拔下耳機,拿着錄音機快速走出教室。
站在教室門外,莫汶左右看了看空空的教室前的高臺,沒人啊?又走下臺階向教室西面張望。這邊是一條磚鋪的小路和一片空地,再往西有幾顆粗壯的楊樹,楊樹西就是學校一人多高的西牆。
莫汶在黑暗中張望,也沒有衛克偉的人影!莫汶低聲嘟囔:“奇怪!人呢?”正當她轉身欲要返回教室時,突然自教室西牆下的陰影裡鑽出兩個很高的身影。莫汶一時嚇得心臟撲通撲通猛跳個不停,她拔腿想要快速離開。
兩個身影中最高的那個被人從後一推,踉蹌幾步來到莫汶跟前擋住她的去路,他手裡拿着個信封略顯侷促地開口:“那個……我是高二2班的,想和你交個朋友……”說着把信封塞到莫汶手裡。
莫汶蒙愣住當場,瞪着眼睛擡頭看着走出陰影的大男生,高出自己好多!若是比高度的話大概她自己踮起腳也就能剛剛達到他的肩膀。教室裡透出的昏黃光線打在高個兒男生身上,他頭髮捲曲臉色白皙,昏暗的光線下顯得他的臉更白。如果這白度是他的真實膚色的話,大概跟莫汶的白皙膚色有得一拼。
高個子的捲髮男生沒等莫汶從怔愣中反應過來,拽起跟他一起來的男生向莫汶他們教室後倉惶離開。
莫汶怔愣地看看手裡的信封,看看男生離開的方向。這是什麼意思?交朋友?
莫汶驚魂不定地回到教室,神情糾結地坐回自己座位上,將一直攥在左手的錄音機塞進桌洞裡,而捏在右手裡的信似有重量般沉甸甸的。
安辰羽轉過身湊近莫汶:“你怎麼了?出去一趟回來就這樣,見鬼了?”
莫汶飄忽地點點頭悄悄跟安辰羽說:“確實見鬼了!”
安辰羽沒心沒肺地咧着大嘴笑話莫汶:“剛誰找你
?誰把你嚇成這樣?”
莫汶捏了捏手裡的信鼓起勇氣將它放到桌上安辰羽面前。白色信封右下角印有幾朵漂亮的花卉,彎曲的藤蔓纏繞在花卉周圍,幾片嫩綠的葉子點綴其上,信封正中龍飛鳳舞地寫着:莫汶(收)。
“剛有個高二男生找我,”莫汶說着看了一眼安辰羽緊繃得臉,“可我不認識他,他交給我一封信說要和我交朋友。”
“你說……”莫汶不確定得又看了安辰羽一眼,“我要不要打開看看?”
安辰羽繃着得臉不屑得一笑:“你又不認識那人,這種信有什麼好看的?直接扔了!”
莫汶傻傻一笑:“這不太好吧?”
安辰羽白了莫汶一眼:“不扔留着幹嘛?要不我幫你扔?還是我幫你送回去?”
莫汶搖搖頭:“我還是覺得不好,太那個什麼……瞧不起人了吧?”
莫汶的好奇心最終戰勝了一切,她心情複雜地打開那個寫着莫汶名字的信封。信封裡面是個粉色信紙折成的心形,莫汶將心形拆展開,映入眼簾得是一手漂亮的鋼筆字。字跡連筆,莫汶連認再蒙終於看懂了信。大致意思和那高個兒男生說得也差不多,就是想認識下,交個朋友,他從見到莫汶的第一次起,就把她記在了心裡,想要認識她,想要和她交朋友等等。
莫汶上初一的時候曾收到過一封情書。但那封情書卻是好朋友的惡搞,還鬧出很多啼笑皆非令人無奈的事情來。讓莫汶鬱悶得是,那個男生寫在右下角的署名,連筆得很厲害,她認不太清楚,只看到第一個字好像是張,至於全名,後面的倆字完全認不出是什麼字。莫汶本來還想問一下別人,看看他們有沒有人能認出這兩個字是什麼,可這種事情還是不要張揚吧?
莫汶對信尾署名的兩個字的好奇心大過於這封信的內容和那個送信的人。至於那個男生的長相,當時光線太過昏暗,只知道很高、捲髮、臉很白,真正長什麼樣子莫汶還真沒看清楚。
(本章完)